CTCC新旧规则比较与解析(2):各队允许四辆赛车出赛
2012-09-15 未知 0阅读2010年中国房车锦标赛(CTCC)即将于4月11日,在上海天马赛车场点燃起新赛季揭幕站的战火。为了构筑具有中国特色赛车运动,更好接轨WTCC等国际赛事,2010年已经是“二年级生”的CTCC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一年级菜鸟”的旧技术规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变动,推出了修改后的新技术规则。
笔者通过对新旧规则的比较研究,认为改动后的新技术规则不仅进一步促进了比赛的公平性,还提高了比赛的激烈性、惊险性、竞争性与观赏性,突显出符合中国赛车运动发展新特征的元素,更是寻求到了有利于CTCC更大、更好和更强的发展空间。
以下是笔者对CTCC新旧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关的比较与解析:
旧规则:2000cc组参赛车手执照资格: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D级或D级以上场地汽车比赛执照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车手,接受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D级或D级以上场地汽车比赛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内地车手参加俱乐部或车手杯争夺。
新规则:“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D级或D级以上场地汽车比赛执照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车手”的表述文字被删除了。
解析:这表明,持有中国汽联颁发的D级或D级以上场地汽车比赛执照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内地车手参加俱乐部或车手杯争夺。这也为防止港澳等一流车手参与比赛设下了一道防线,起到保护和扶持内地车手的作用。
旧规则:本条款属第33条d款。两个组别接受厂商杯、俱乐部和个人车手报名。不设厂商杯、俱乐部和个人车手报名总数限制。厂商杯、俱乐部参赛者最多报名四辆赛车,厂商杯参赛者最少两辆赛车报名,俱乐部杯参赛者最少报名两辆赛车。即第一车手、第二车手及第三车手和第四车手。各车队第一车手和第二车手在第一站比赛开始(第一站比赛开始以预车检结束为标志)后不予更换。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参赛者书面提交申请,在获得仲裁委员会批准后才允许更换第一车手或第二车手。第三车手和第四车手是在2008年度举办的全国汽车场地锦标赛整个赛季中,积分累计未超过5分以上(不含5分)的车手。第三车手和第四车手只计算个人积分,不参加队赛积分。所有分站赛允许四辆赛车同时出赛。
新规则:将厂商杯参赛者最少报名数有“两辆”改成了“三辆”赛车,“即第一车手……不参加队赛积分”的条款被取消了。
解析:新规则是为“所有分站赛允许四辆赛车同时出赛”条款的提出开放了绿灯。
旧规则:本条款属第33条e款。2000cc组接受车队和个人车手报名,不设车队和个人车手报名总数限制。报名至少为两辆赛车,最多为四辆赛车。车队或个人车手如更换车手必须在预车检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赛车秘书处提交申请,逾期不予批准。每人次更换车手须缴纳1000元申请费用。
新规则:被取消了。
解析:是因前面一条(第33条d款)旧规则的取消而取消的。
旧规则:两个组别在预车检结束后不得更换车手,除非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更换车手的申请须得到仲裁委员会批准,并在排位赛开始之前,并缴纳申请费用3000元人民币。被批准的新车手可以在分站赛中获得个人积分,除1600cc组第三和第四车手外,其他车手均可以获得车队积分。排位赛开始后不得更换车手。
新规则:取消了“除1600cc组第三和第四车手外,其他车手均可以获得车队积分”的规定。
解析:这为1600cc组的第三和第四车手提供了在赛道上展示能力,获得积分的机会。
旧规则:1600cc组参赛赛车的车重规定:参赛车辆,包括车手和其装备的最低重量为:1050公斤;参赛使用直排序列式变速箱的车辆,包括车手和其装备的最低重量为:1065公斤。
新规则:将“1050公斤”改为1000公斤;将“1065公斤”改为1025公斤。
解析:出于对中国赛车运动现状的考量。
(待续二 阿桓/文)
下一篇:夏青解读CTCC:保留配重规则最快明年引入外援